男性权益的关注争议,本质是性别平等的 “单向推进” 与 “双向覆盖”、传统性别角色的 “束缚” 与 “特权”、个体困境与结构性权力三者的碰撞。其核心并非 “是否该关注男性”,而是 “如何在不削弱女性平权成果的前提下,正视男性真实困境”—— 当关注指向 “打破性别刻板印象” 时,能推动整体平权;若沦为 “否定女性权益” 的工具,则会偏离平等本质。
一、争议核心:“双向平权” 与 “结构现状” 的认知冲突
性别平等的核心是 “所有人都能摆脱性别刻板印象的束缚”,但争议的焦点在于:当下是否到了 “单独关注男性权益” 的阶段?两种对立认知背后,是对 “社会性别结构” 和 “困境性质” 的判断差异:
支持关注者认为:平等不应 “厚此薄彼”—— 女性被要求 “打破职场天花板”,男性也被捆绑 “必须养家糊口”;女性家暴受害者被重视,男性受害者却被调侃 “没本事”;这些 “男性专属困境” 未被看见,本身就是对平等的背离。反对关注者认为:平等需先解决 “结构性失衡”—— 当前社会仍以男权为主导(如全球 80% 的企业高管是男性,中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男性是女性的 1.6 倍),男性整体握有更多资源;此时 “单独强调男性权益”,易被用作抵消女性平权的借口(如用 “男性职场压力大” 否定女性 “同工同酬” 诉求)。
典型例子如 “男性育儿责任”:
支持方视角:中国男性日均育儿时间仅 1.5 小时(2023 年《中国性别平等发展报告》),“丧偶式育儿” 不仅是女性困境,也让男性错失亲子联结,且 “不会带娃” 的标签会遭嘲笑 —— 这是男性被传统角色束缚的体现,需单独关注。反对方视角:“男性育儿参与少” 的根源,是 “男主外女主内” 的传统分工(男性被默认 “优先拼事业”),而这种分工本质是男权社会对 “男性特权” 的维护(男性可专注职场晋升);此时若只谈 “男性育儿被忽视”,却不谈 “职场对男性育儿的排斥”,反而会掩盖结构性问题。
二、典型分歧:支持与反对的核心论据与矛盾点
双方的分歧并非 “否定男性有困境”,而是对 “困境的成因” 和 “关注的优先级” 存在差异,具体可通过下表清晰呈现:
三、争议的深层矛盾:三个未厘清的核心问题
男性权益争议的本质,是 “平权路径” 与 “性别现实” 的错位,背后隐藏三个关键矛盾:
1. “困境” 的性质之争:束缚 vs 压迫
支持方常将男性的 “性别角色束缚”(如 “必须坚强”“必须赚钱”)等同于女性的 “结构性压迫”(如 “就业被限”“财产继承权受限”),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:
前者是 “传统性别规范对个体选择的限制”,且这种规范本质上维护男性特权(如 “男性赚钱” 对应 “女性顾家”,男性可优先掌控经济权);后者是 “权力结构对特定性别的系统性剥夺”,女性在教育、就业、政治参与等领域长期处于 “资源劣势”。例如:男性 “不能当全职爸爸” 是角色束缚,而女性 “当全职妈妈后难重返职场” 是结构性压迫 —— 混淆两者,会导致对 “平权重点” 的误判。
2. “平等” 的目标之争:同步推进 vs 先补短板
支持方认为 “平等应同时关注男女困境”,反对方认为 “平等需先解决女性的结构性劣势”,两种路径的分歧源于对 “平权阶段” 的判断:
若认为当前已进入 “性别相对均衡” 阶段,自然倾向 “同步关注”;若认为仍处于 “男权主导” 阶段,则会主张 “先补女性短板”。这种分歧的关键,在于是否承认 “男性整体仍享有结构性优势”—— 如全球范围内,男性的平均收入仍比女性高 16%(ILO 2024 数据),此时 “单独关注男性权益”,易被解读为 “平衡过度”。
3. “关注” 的方式之争:单独聚焦 vs 融入整体
争议的另一焦点是 “如何关注男性权益”:
支持 “单独关注” 者认为,男性困境有 “专属属性”(如男性家暴受害者、男性育儿歧视),需针对性政策(如男性家暴庇护所、男性育儿补贴);反对者认为,男性权益应 “融入整体平权框架”,而非 “单独拎出”—— 例如,解决 “男性育儿参与少”,关键是推动 “职场弹性工作制”“反性别角色歧视宣传”,这些政策同时利好女性(如女性也能减少 “育儿绑定”),而非单独为男性制定政策。
四、破局方向:从 “性别对立” 到 “去性别化的权益保障”
男性权益的关注,不应是 “与女性平权抢资源”,而应是 “共同打破传统性别枷锁”—— 真正的平权,是让男性不必 “硬扛压力”,让女性不必 “妥协退让”,核心路径有三:
1. 拒绝 “非此即彼”,聚焦 “共同敌人”
平权的敌人不是 “男性” 或 “女性”,而是传统性别刻板印象。例如:
反对 “女性必须顾家”,同时也反对 “男性必须养家”—— 推动 “夫妻共同育儿”“弹性就业”,既减轻女性生育惩罚,也缓解男性经济压力;建立 “不分性别的家暴救助体系”—— 中国目前 99% 的家暴救助资源面向女性,可增设男性庇护所、中性化的家暴咨询热线,让所有受害者都能获得帮助。
2. 区分 “个体困境” 与 “结构性问题”,避免资源错配
关注男性权益时,需明确:
对 “个体困境”(如男性心理健康、男性家暴受害者),应提供针对性帮扶(如开设男性心理热线、建设男性家暴庇护所);对 “结构性问题”(如职场晋升、资源分配),仍需优先弥补女性短板(如推进 “同工同酬”“女性高管配额”)—— 因为男性在这些领域仍占优势,无需 “单独倾斜”。
3. 用 “制度设计” 替代 “口号关注”,避免流于形式
例如瑞典的 “育儿共享假期”:父母共享有 480 天育儿假,其中父亲必须休满 90 天(否则假期作废)—— 这一政策未单独强调 “男性权益”,却通过制度设计,让男性自然参与育儿(瑞典男性育儿时间占比达 40%),同时也减轻了女性 “育儿绑定” 的压力,实现了 “双向利好”。
五、总结:关注男性权益的前提,是 “不偏离平权方向”
男性是否有困境?答案是肯定的 —— 被捆绑的职场压力、被忽视的家暴伤害、被嘲笑的 “非传统” 选择,都是真实存在的痛苦。但 “关注男性权益” 的前提,必须是不削弱女性平权的成果,不掩盖社会的结构性性别失衡。
真正的性别平等,不是 “男性失去什么,女性得到什么”,而是 “所有人都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”:男性可以温柔顾家,女性可以职场拼搏;男性家暴受害者能大胆求助,女性也能拒绝 “生育捆绑”。从这个角度看,“关注男性权益” 本身就是平权的一部分 —— 但它不该是 “单独的议题”,而应是 “打破性别枷锁” 的共同行动。